2006年11月20日,星期一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三版:世相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为制造毒品 先走私原料
曹庆娟

  近日,吴三本、吴国琼、谢伟、李万德和吴孔根分别因涉嫌走私制毒物品罪和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,被金华市检察院提起公诉。
  今年2月前后, 香港人吴三本受一外国人指派,两次在国内安排吴国琼、谢伟采购乙醚、三氯甲烷等制毒原料10余吨、氢气30瓶和压力表6只,其中向吴孔根购买制毒原料3.32吨。这些制毒原料由吴国琼、谢伟运至义乌存放,再由李万德(香港人)办理出口手续。至案发,已有5吨制毒原料、15瓶氢气和3只压力表走私出境。